第九十三章 参将
类别:
历史军事
作者:
萨尔字数:2565更新时间:26/01/25 14:41:32
巴图勒死死地盯着他们,胸口剧烈起伏,双手紧紧攥着拳头,指节因为用力而发白,咯咯作响。
他心里的怒火几乎要喷薄而出——只差一点,就差那么一点点,他就能攻下克州城了!
那可是大周边关的重镇,一旦拿下,不仅能掠夺大量的粮草和物资,还能打开进攻大周腹地的门户。
可就是因为林元辰那支突然出现的援军,他的计划彻底泡汤了。
不仅没能占领克州城,反而折损了数千精锐骑兵,自己也身受重伤,这口气,让他如何咽得下?
他好几次都想下令,把这两个没用的叛徒拖出去斩了,以泄心头之恨。
但他转念一想,现在还不是追究责任的时候。
元东和金佳文毕竟带来了不少平州卫所的士兵,若是现在杀了他们,恐怕会引起这些降兵的恐慌,到时候人心浮动,说不定会有人趁机作乱,反而得不偿失。
而且,他还需要利用这两个人,了解大周边防的部署和兵力情况。
巴图勒深吸一口气,强行压下心中的怒火,语气平静得有些可怕:“好了,这件事也不怪你们。
谁也没想到,林元辰会来得这么快,贪狼营的战斗力也确实超出了我的预料。”
他顿了顿,目光扫过两人狼狈的模样,继续说道:“你们也辛苦了,都受了伤,先下去好好养伤吧。
等伤养好了,再跟着我建功立业,到时候,我少不了你们的好处。”
元东和金佳文如蒙大赦,连忙磕头谢恩,连滚带爬地退出了大帐,生怕晚走一步,巴图勒就会改变主意。
看着他们仓皇离去的背影,巴图勒眼中闪过一丝狠厉:“林元辰,克州城,这笔账,我迟早会跟你们算清楚!”
克州城的军报以八百里加急的速度,日夜不停地送往大周京城。
短短五天时间,这份带着血腥味的军报就穿过了千里边关,送进了皇宫的养心殿。
军报一到,整个朝廷瞬间炸开了锅。
早朝之上,文武百官议论纷纷,人心惶惶。
平州卫所军叛变,勾结北蒙袭击克州城,伤亡过万,这可是关乎大周边境安危的大事,一旦处理不好,很可能会引发北蒙人的大规模入侵,甚至动摇国本。
镇国侯更是怒不可遏,一连上了三道奏疏,在奏疏中控诉平安侯李默御下不严,纵容手下将领元东、金佳文叛变,给朝廷造成了巨大的损失,请求皇帝严惩平安侯,以儆效尤。
平安侯自然是极力辩解,声称自己对元东、金佳文的叛变一无所知,这纯属两人的个人行为,与自己无关,请求皇帝明察。
一时间,朝堂之上分成了两派,相互攻讦,争论不休,局势一度十分紧张。
皇帝坐在龙椅上,脸色铁青。
他心里清楚,现在不是深究谁的责任的时候,稳定朝局才是重中之重。
若是真的严惩了平安侯,恐怕会引起其他藩王和将领的不满,到时候局面只会更加混乱。
而且,北蒙人虎视眈眈,边关急需稳定,不能再生事端。
思虑再三,皇帝最终下旨,降罪平安侯李默御下不严,罚俸三年,以示惩戒。
这道旨意既给了镇国侯一个交代,又没有过分追究平安侯的责任,算是暂时平息了朝堂上的纷争。
与此同时,另一道圣旨以最快的速度送往克州城。
圣旨到达克州城时,李崇山正带着士兵们修补城墙,接到圣旨后,他立刻召集众将,在中军帐内宣读。
圣旨上写得很清楚:林元辰在此次克州城救援战中,作战勇猛,舍命护城,立下了赫赫战功,特升为参将。
之前跟随他一起支援克州城的三千士兵,直接划到他的麾下,归他调遣。
此外,由镇国侯派人前往克州城,掌管克州城的防务。
镇国侯心里打得算盘很明白,克州城乃是边关重镇,战略位置极其重要,如此关键的城池,自然要握在自己人手里,怎么能交给林元辰一个资历尚浅的年轻人?
不过,林元辰毕竟立了大功,又得到了皇帝的赏识,他也不好做得太过分,于是便派人送去了不少赏赐,包括黄金百两、还有一批精良的铠甲和兵器,算是对林元辰的安抚。
当圣旨宣读完毕,克州城的军官们都炸开了锅,心头一阵震动。
“我的天!林千总直接升参将了?这可是连升两级啊!”
“皇帝陛下亲自下旨册封,这待遇,在咱们边关可是头一份!”
“难怪呢,林千总带着贪狼营的弟兄,那可是真能打,硬生生从北蒙人的包围圈里杀了进来,救了咱们所有人的命,升参将也是实至名归!”
“话是这么说,可他也太年轻了吧?我看他也就二十出头,这么年轻的参将,在咱们大周的边防史上,恐怕都找不出第二个!”
“年轻怎么了?有本事就行!我看林参将以后的前途,不可限量啊!跟着这样的主将,说不定咱们也能跟着沾光,建功立业!”
军官们窃窃私语,眼神里有羡慕,有敬佩,也有少数人带着几分不服气,但更多的还是认可。
毕竟林元辰在之前的战斗中表现得太过亮眼,身先士卒,勇猛无畏,所有人都看在眼里,记在心里。
林元辰接过圣旨,心中也是感慨万千。
他从一个普通的士兵一步步走到今天,出生入死,浴血奋战,为的就是能有一番作为,守护这片土地和百姓。
看着面前整齐列队的三千士兵,林元辰的心中充满了豪情。
这三千人都是精锐中的精锐,个个能征善战,再加上他原本在浦里镇统领的两千兵马,总共五千人。
这股力量,已经足够他发动一场中型规模的战争了。
然而,与林元辰的意气风发不同,这三千刚划归到他麾下的士兵,心里却有些犯嘀咕。
“新参将这么年轻,真的能行吗?”一个身材高大的士兵悄悄拉了拉身边同伴的胳膊,小声说道。
“是啊,看着比咱们不少弟兄都小,他能懂怎么带兵打仗吗?别到时候把咱们带到沟里去,白白送了性命。”另一个士兵皱着眉头,眼神里带着几分怀疑。
“听说林参将在边关的名头不小,贪狼营的战斗力也确实厉害,可毕竟太年轻了,带兵打仗可不是光靠勇猛就行的,还得有谋略啊。”
“咱们也别瞎猜了,先看看再说吧。希望他真有本事,能带着咱们多打胜仗,多拿赏赐,让家里人也能过上好日子。”
士兵们私下里窃窃私语,眼神中带着几分怀疑和不安。
虽然林元辰的勇猛和贪狼营的威名他们早有耳闻,但亲眼看到自己的新主将如此年轻,心里还是难免有些不踏实。
林元辰将这一切看在眼里,却并没有过多解释。
他知道,在军营里,说再多的漂亮话也没用,事实胜于雄辩,拳头大才是硬道理。
想要让这些士兵真正信服自己,靠的不是官阶和名声,而是实打实的战绩和能力。
总有一天,他会用行动证明,自己有资格当他们的主将,有能力带着他们建功立业。
处理完克州城的后续事宜,林元辰便带着这三千人马,踏上了返回浦里镇的路程。
夏日的边关大道上,骄阳似火,尘土飞扬,三千大军排成整齐的队列,浩浩荡荡地前进,马蹄声踏在地面上,发出沉闷的“咚咚”声,响彻云霄。